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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與重生
這一講要講復活的第三種情況。
我們在第11講講了復活的前兩種情況,我們知道,復活是死而復生的意思。由於靈魂是不會死的,所以,靈魂就不存在死而復生的問題,《聖經》中講的復活,肯定是指身體的死而復活,或者獲得新的身體。
但是,有一種人,信心堅定,認罪悔改,令神滿意,恢復了靈性的身體,達到了去往天國的條件。這種人叫重生的人,但是因為翻譯的緣故,翻譯家都把重生翻譯成復活,這樣的話,就容易導致概念上的混淆。
確實,重生和復活從中文的字面上來看,如果不作解釋的話,很難區分。 在《聖經》中,重生不是復活,重生是新生,重生並不是死了以後再重生,而是活著的時候就要重生。身體不再是以前的身體,靈魂也不再是以前的靈魂。身體和靈魂都發生了完全的、徹底的、質的改變,這樣才叫重生。
要獲得重生,就要徹底地放棄肉體的享受,徹底地放棄追求肉體的安逸、享樂,而要追求靈性的聖潔。也就是說,要“捨棄今生”,徹底放下我們的肉體,追求靈性的聖潔,然後我們才能獲得重生。獲得重生的人,死後肯定可以去往天國。
在《聖經》中,講到“死”,常常是指“輪回生死乃至下地獄”;“死人”,常常是指“輪回生死乃至下地獄的人”,他們是沒有獲得重生的人。我們舉些例子。
《約翰福音》 6: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雅各書》 1:15 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按照常理,每個人的肉體都會死,但獲得重生的人死後可以進入天國,可以永生,如果在《聖經》中,“死”是指輪回生死乃至下地獄,就好理解了。
《哥林多前書》
15:22 因著亞當,所有人都死了.照樣、因著基督,所有人都要重生。
15:22 For as in Adam all die, even so in Christ shall all be made alive.
因著亞當,就是因著罪行和罪性了,所有人都在輪回生死乃至下地獄。因著基督,就是因著清除了罪性和罪行,所有人也都要重生,都要恢復靈性的身體,進入天國。
《約翰福音》 8:51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循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約翰福音》 8:52 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循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很清楚,主基督講“永遠不見死”是指獲得了重生,不再輪回生死乃至下地獄,那些猶太人聽不懂,以為說死就是肉體的死亡,所以就認為主基督是被鬼附了體。
《約翰福音》3:3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約翰福音》3:5 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從水和聖靈生的就是指獲得了重生。在《聖經》中,這樣的經文還有很多很多,我們就不一一列舉了
有一些信徒雖然信神,可是還會犯一些殺、盜、淫的罪行;當然了,大多數的信徒雖然不會幹這些殺、盜、淫的罪行,可是他們還會有嫉妒、傲慢、貪婪、嗔恨等這樣的罪性。 而人類的罪性不可能通過一次的生命就認罪悔改而較好地恢復靈性的身體。這樣的話,大多數的信徒都不符合生入天國的標準,不可能去往天國。
所以主基督說那個門是窄的,按照神的旨意,信神的人要得救,就必須轉世、復活,接著懺罪悔改,才有可能得救。 只要相信神、願意認罪悔改的人,死後可以轉世、復活,重新做人,然後繼續懺罪悔改,直到令神滿意,達到去往天國的條件,死後就可以去往天國了,不需要繼續轉世,更不需要去陰間裏等待審判,這才是神的旨意。
當然了,那些不信神的,但是又很善良的人,今生也沒有做什麼殺盜淫妄的罪行,死後也不會下地獄,他們可以轉世繼續做人,但轉世後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有好的因緣,遇到了信使,皈投神家,開始悔改,就開啟了去往天國的路,至於哪一世能夠去往天國,還得看他自己的努力了;而另一種,沒有因緣聽到福音而產生信心,繼續不信神,可能就會繼續輪回生死,乃至慢慢的墮落,在他死的時候,如果他的罪行已經達到了下地獄的條件,就會被定罪而下地獄,不可能繼續轉世做人,更不可能在陰間等待審判。
還有一部分人,死後既不能進入天國,也不符合下地獄的條件,還不能很快的轉世做人,就會在陰間等待一段時間,時間長短不一,這種人就是民間說的鬼了。
《聖經》的整個理論體系,只有用輪回觀來解釋才能夠圓融自洽、符合邏輯,而不互相矛盾。 如果人能夠轉世復活,靈魂得救的機會就會大大的增加,因為有前世的信根和善根,就會有機會聽到福音,也很容易信神,同時也會比其他的人更善良,更有愛心。他們會繼續的在人間懺罪、悔改,就這樣經過多次的轉世,最終獲得重生,達到進入天國的條件。神這樣的安排是最合乎人性的。
好,這節講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