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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與重生
有罪就必然會有報應,無論是罪行還是罪性,都會有報應,《創世記》中亞當夏娃吃了禁果,有了罪性之後,就有了報應,女人就有了懷胎的苦楚,生產兒女的苦楚。男人必終身勞苦,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現在的人類,疾病增多,災難增多,戰爭增多,都是因為人類的罪行越來越多,積累的罪業越來越多,導致的報應。
在《舊約·申命記》中敘述摩西律法道:“父母不應為子女所犯之罪而被處死,子女也不應為父母所犯之罪而被處死,一個人只應為自己所犯之罪而被處死。”
耶利米書31:29-30:“當那天到來之時(指彌賽亞來的時候),人們也不會說:‘父母吃了酸葡萄,兒女嘗到了酸滋味。’只有吃酸葡萄的人才會嘗到酸滋味;各人必因自己的罪而死。”
從《聖經》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學習到,各人必因自己的罪而遭受報應。每個生命的罪都是自己造的,不可能是從他人那裏複製過來的。人生來就有罪性,所以,嬰幼兒和兒童,雖然沒有做過任何有罪行的事,但是他們也一樣有報應,他們會生各種病,遭受各種災難,還有可能受到各種虐待或欺負,所以,人的罪性應該是前世帶來的,生生世世累積而成的。
上帝是愛世人的,把自己最獨特的兒子都獻出來替我們贖罪,雖然現在《聖經》中卻並沒有解釋清楚有關罪性和輪回的問題。但是,主基督是上帝的愛子,他完全有智慧解釋這些問題,據考證,《聖經》被羅馬教廷刪減了關於輪回方面的教義。並不是主基督講不清楚,而是他講了,被後面的人刪改了。
基督教歷史上最有影響的《聖經》學者奧利金(Oregin,185-254),他是西元二世紀到三世紀的人,就是輪回轉世的積極宣傳者。但在西元553年5月的一次教會的會議上,當時的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485-565)利用皇權、撕毀協議,在教宗拒絕出席的情況下,發起了對奧利金的指責,點燃了近一千五百年來反輪回轉世的野火,成為後來許多基督徒不信輪回轉世的始作俑者。
問:請問牧師,聖經中有沒有關於輪回的見證?
答:(約翰福音6: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8: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這地上的,我不是這地上的。
And he said unto them , Ye are from beneath;I am from above. Ye are of this world; I am not of this world.
要解釋這兩節經文,首先要知道“生”和“來”的區別,所謂“生”,是從無到有,叫生,所謂“來”是本來就有,從別處到這裏,叫作“來”。
這兩節經文說得很清楚,主基督說,“我是從上頭來的,是上帝差遣我來的”。意思就是說我的靈原來就在天上,我的靈來到人間,入了瑪利亞的胎,而世人只知道,主基督就是瑪利亞生的,不知道他是主。而“你們是從下頭來的”,下頭這裏指的不是地獄,而是與天上相對應的地上,就是指地上的人間。
還有,“你們是這地上的,我不是這地上的”,這怎麼理解呢? 我們知道,主基督的身體是瑪利亞孕育的,當然和我們一樣是“這地上的”。所以,主基督的意思是:“你們的靈是這地上的,我的靈不是這地上的”。
這兩段經文說明我們人的靈魂是從世間的別處來的,而世人只知道,我們的身體是父母的細胞複製出來的,我們是父母生的。如果我們的靈魂不是從別處來的,而是上帝新賦予的新靈魂,那主基督就不會說,我們的靈魂是從地上來的,只能說我們的靈魂是上帝現賦予的,我們的靈魂就是第一次生命。
如果我們的靈魂是第一次生命。那麼,我們就不應該有罪性(原罪)。神怎麼可能賦予我們一個有罪的新靈魂呢?這就充分說明,我們的肉體是來自父母,我們的靈魂是地上舊有的靈魂,那在入胎成為我們這一世生命之前,這個有罪的靈魂在幹什麼呢?這個靈魂是如何有這麼多罪的呢?只能是一世一世在地上輪回中,不斷造作積累的。
這兩節經文說得很清楚,主基督說,我是從上頭來的,是上帝差遣我來的。主的意思就是說我原來就在天上,而你們是從下頭來的,這個下頭在這裏指的不是地獄,而是與天上相對應的地上,就是指地上的人間。這句話說明人是有前生的。否則,主基督就會說“你們是父母生的,或者是上帝造的,”而不會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既然說是“來的”就肯定是有來處。
你們仔細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雖然,《聖經》被羅馬教廷刪減了關於輪回方面的教義,但是,蛛絲馬跡還是殘存的。
《舊約·撒母耳記上》(2:6)寫道:“神使人死,也使人死中復活;神使人下陰間,也可以把人從陰間帶回來。”